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6-09-22

校属各单位:

为推进我院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建立更加完善的人才评价机制,根据汉中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工作流程,现将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职业等级认定中心( 以下简称“认定中心”)2025 年拟开展的技能等级认定相关工作 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种

(一)在校学生认定工种: 16 个

1.农林技术与生物工程学院( 3 个):农艺工、园艺工、动物疫病防治员

2.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1 个):工程测量员

3.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4 个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 理员、电工、汽车维修工、焊工-电焊工

4.临床医学院( 1 个): 口腔修复体制作师

5.护理学院( 2 个):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

6.药学院( 3 个 ): 中药炮制工、 医药商品购销员、 医疗临床辅助服务员-中药药剂员

7.经济与管理学院( 1 个): 电子商务师

8.师范学院( 1 个):保育师

( 二)社会人员认定工种: 13 个

1.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2 个):汽车维修工-汽车机械维修工、焊工-电焊工

2.护理学院( 2 个):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

3.药学院( 3 个 ):健康管理师、 医药商品购销员、 中药炮制工

4.医学技术学院( 1 个):营养师-公共营养师

5.经济与管理学院( 2 个):电子商务师-网商、快递员

6.师范学院( 1 个):保育师

7.农林技术与生物工程学院( 2 个 ):农艺工、 中药材种植员

二、认定范围及条件

具备下列报名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报考。

报名条件:

五级(初级工 ):

1.年满 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 16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四级(中级工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 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 业生)。

三级(高级工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 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 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二级(技师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并在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 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2 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 2 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一级(高级技师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 /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说明:以上报考条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执行,认定中心 将定期在工作群内发布报考条件的最新调整情况。

三、认定时间及申请

(一)认定时间

上半年:3-7月,下半年 9-12月,具体认定时间由各二级学院确定后向认定中心提交申请,经认定中心审批后,统筹安排实施。

( 二 )申请备案

各二级学院于 3 月 24 日和 9 月 15 日之前向认定中心提 交《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 1), 经认定中心审批备案后方可组织报名。

四、组织报名

(一)资料审核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张纸上)、学信网学籍查询报告、已取得的本职业和相关国家职 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工作证明等资料,同一名考生在同一个认定时间内只能申报一个职业(工种)的考 试认定,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申请。各二级学院负责对考生 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认定结束后需装订成册交回认定中心进行存档。

( 二)集体报名

1.填写《汉中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申报表》(附件2)和《职业等级认定报名花名册》(附件3)。各二级学院 于正式考试前 25 天将纸质版提交至认定中心,要求表内各项信息完整、准确如实,不得缺项,再由认定中心报送至汉中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进行申报。

2.填写《职业等级认定系统报名表》和收集考生电子相 片。在申报成功后,认定中心将从系统下载《职业等级认定系统报名表》发送给工种负责人,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表上的 填写要求填表,各项信息应如实填报,不得缺项(在填写时请勿改动表格中的任何格式),并于正式考试前 20 天将电子版报名表和考生电子相片提交至认定中心,由认定中心根 据 “ 陕西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平台”流程与要求对考生 信息进行网报。

( 注:考生需提交近期 1 寸彩色白底电子照,以 “姓名 _ 身 份 证 号 码 ” 命 名 ( 中 间 是 下 划 线 ) , 如 : 李 四 _61230120020101XXXX,系统支持 jpg、jpeg 图片格式、不 得超过 100kb。 )

五、考试组织

(一)场地和试卷

各二级学院负责考场、物料准备、考务人员准备工作。各学院应根据 XX 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关 要求命题,并于考试前 15 个工作日 内向认定中心提交理论 和实操考试试卷(电子版),试卷由认定中心上传至职业技 能等级认定系统进行备案。

( 二)考试

1.理论考试:各工种负责人于考前 10 天将理论试卷样 卷交至认定中心,并填写试卷交接单进行试卷备案。考试前, 试卷由各学院自行打印、密封,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并在正式考试前由各工种督导员或考评组组长带至考场。考场选用标准化教室,每场 30 个工位,考场按规定布置,考试结束 由各学院组织阅卷。理论考试可为机考,机考考场由各工种负责人自行联系图信中心协同组织。

2.实操考试:实操考试内容、时长、认定标准应按照各 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执行。

3.监考人员:理论监考严格按照 1:15的比例安排监考人员,每个标准理论考场应配备监考人员 2 名。

4.考评人员:每个实操考试工位按照 3名考评员对 1个工位进行考评人员编排。

5.考试督导:考试认定督导组由校内督导组和校外督导 组组成,校内督导组由认定中心派遣,校外督导组由汉中市人社局派遣。校内内部督导人员不可兼任考评员或考生。

6.考试过程影像:理论和实操考试均都要全程视频录像,设备由各二级学院自备,考试结束后,将相关影像资料(视频、相片)提交至认定中心存档备查(五年)。

( 注:影像资料录制要求请参照附件。 )

六、成绩管理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管理

考评及阅卷实行考评组长负责制,质量督导人员进行全 过程监督。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需填写《汉中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批次合规性报告》( 附件 4)、《汉中市职 业技能等级认定内部督导报告》(附件 5),连同理论和实操考试成绩表(审核、签字盖章)一并报送至认定中心,成 绩经公示后上传系统备案。

( 二)证书发放

认定合格人员,由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七、认定材料归档要求

(一)考生个人资料

考生个人资料应包括以下 4 项: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 6),确保信息 完整无误,签字、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一份(正、反面在一页);

3.学籍证明(在校生),纸质版;

4.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或工作证明(社会考生), 纸质版。

(要求:考生个人信息应按花名册顺序统一编号,做到 一人一档,资料完整;胶装成册盖章后报送至认定中心进行存档、备查。 )

( 二)其它资料

参照《陕西省技能人才社会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工作资料归档明细》(附件7)的要求严格执行,具体材料包括以下 3 项:

1.评价考前文件材料;

2.评价考试过程文件材料;

3.评价结果文件材料。

(要求:参照附件要求,严格执行,确保全部资料完整、无误,胶装成册盖章后报送至认定中心进行存档、备查。 )

八、收费

(一)培训费

培训费按课时收取,标准为 5 元/学时/人,培训时长由各学院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自行确定。

( 二)考试费

含理论和实践操作考试费,社会人员全额收取,在校学生减半收取。

1.理论考试费收费标准:每人 50 元。

2.实践操作考试费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人社函〔2018〕469 号)执行(附件 8、9 )。

( 三)收费方式

由各二级学院收取后统一交至认定中心(刷卡、微信、支付宝形式),开具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发票。

考试费需上交市级财政国库,一经缴费无法退费,请考 生慎重缴费!

九、具体要求

(一)成立工作组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由综合办主任、学管办主任、督导人 员、考评员等组成。认真组织考前工作会议及考评员培训会,并留存会议记录(认定结束后将相关会议记录报送至认定中心存档备查);培训、考试过程中要从严控制工作人员人数, 杜绝舞弊行为,保证认定过程的公平、公正、合规。

(二)认定时间

认定时间原则上应与《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中时间保持一致。若发生临时变更,需提前48 小时进行书面申请,经认定中心报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申报资料

应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该批次等级认定。

(四)其它

1.加强校内外宣传。对各相关行业领域加强职业等级认定业务服务业务宣传,特别是高级工以上级别。

2.积极申报新工种。结合专业特点,根据市场需求,积极申报新的社会人员认定工种,拓展社会服务领域。

3.鼓励本校教师参与评价。鼓励我院专业技术人才参加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具体要求参照《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通知》(汉人社函〔2023〕57号)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6-2231127

联 系 人 : 宋珊(13509165077)

李静远(18992676177)

姚远(15591658385) 工作交流微信群:见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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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

2. 汉中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申报表

3. 职业等级认定报名花名册

4. 汉中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批次合规性报告

5. 汉中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内部督导报告

6.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7. 陕西省技能人才社会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资料归档明细

8. 在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践操作考试费收费标准

9. 社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践操作考试费收费标准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认定中心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