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和直属机构:
为推进我院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促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 行动,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相关规定,拟开 展 2024 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种
( 一)在校学生认定工种:13 个
1.农林技术与生物工程学院( 3 个):农艺工、园艺工、 动物疫病防治员
2.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1 个):工程测量员
3.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3 个):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 员、 电工、汽车维修工(汽车机械维修工)
4.临床医学院( 1 个): 口腔修复体制作工
5.护理学院( 2 个):育婴员、养老护理员
6.药学院( 1 个): 中药炮制工
7.经济与管理学院( 1 个): 电子商务师
8.师范学院( 1 个):保育师
( 二)社会人员认定工种:10 个
1.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1 个):汽车维修工(汽车机械 维修工)
2.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1 个):物业管理员
3.护理学院( 3 个):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
4.药学院( 1 个):健康管理师
5.医学技术学院( 1 个):公共营养师
6.经济与管理学院( 2 个): 电子商务师、快递员
7.师范学院( 1 个):保育师
二、认定对象
(一)中级工:我校三年制高职二年级第二学期学生, 五年制高职三年级学生
高级工:我校三年制高职二年级第二学期学生及 高职三年级学生,五年制高职四年级学生
(二)有认定需要的社会人员
三、报名条件
参照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 申报条件 ”执行,登录“OSTA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进入“ 国 家 职 业 技 能 标 准 查 询 系 统 ” (http://biaozhun.osta.org.cn/)查询相关工种国家最新职业标准。
四、认定时间及申请
(一)认定时间。上半年:4-6 月,下半年 9-11 月,具 体认定时间由各二级学院确定后向下设在继续教育学院的 我校职业等级认定中心( 以下简称 “认定中心”)提交申请, 经认定中心审批后,统筹安排实施。
(二)申请备案。各二级学院要提前做好技能等级认定 工作年度计划,应于上半年 3 月 22 日和下半年 9 月 20 日之 前向认定中心提交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开始组织报名。按职 业、等级分别填写《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 请表》( 附件 1)报认定中心备案审核。
五、组织报名
(一)资料审核。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面、学信网学籍查询报告、 已取得的本职业和相关国家职业 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工作证明等资料,同一名 考生在同一个认定时间内只能报名申报一个职业(工种)的 考试认定,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申请。各二级学院负责对考 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认定结束后需装订成册交回认定中心进行存档。
(二)集体报名。
1、填写《汉中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申报表》(附件 2)和《职业等级认定报名花名册》(附件 3)。各二级学院应 确保表内各项信息完整、准确如实,不得缺项,并于正式考 试前 25 天将纸质版提交至认定中心, 由认定中心报送至汉 中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进行申 报。
2、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 4),考试结 束后,在报送考试成绩时以纸质版形式提交至认定中心进行 存档管理。
3、填写《职业等级认定系统报名表》和收集考生电子相片。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报名表要求完成所需输入技能等级认定系统的信息、格式要准确,各项信息应如实填报,不得缺项(在填写时绝对不能改动表格中的任何格式),并于正式考试前 20 天将电子版报名表和考生电子相片提交至认定中心,由认定中心根据“陕西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平台” 流程与要求对考生信息进行网报。
( 注:考生需提交近期 1 寸彩色白底电子照,以 “姓名 _ 身 份 证 号 码 ” 命 名 ( 中 间 是 下 划 线 ), 如 : 李 四 _61230120020101XXXX,系统支持 jpg、jpeg 图片格式、不 得超过 100kb。)
六、考试组织
(一)场地和试卷。各二级学院负责考场、物料准备、 考务人员准备工作。各学院应根据 XX 职业(工种)《国家职 业技能标准》相关要求命题,并于考试前 15 个工作日 内向 认定中心提交理论和实操考试试卷( 电子版),试卷由认定 中心上传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系统进行备案。
(二)考试
1.理论考试:由各工种负责人于考前 10 天将理论试卷样 卷交至认定中心,并填写试卷交接单进行试卷备案。考试前, 试卷由各学院自行打印、密封,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并在正 式考试前由各工种督导员或考评组组长带至考场。考场选用 标准化教室,每场 30/人,考场按规定布置,考试结束由各 学院组织阅卷。理论考试可为机考,机考考场由各工种负责 人自行联系图信中心协同组织。
2.实操考试: 实操考试内容及认定标准应根据各职业 (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组织。
3.监考:每个理论考场配备监考人员 2 名,每个实操考 试工位按照 3 名考评员对 1 个工位进行监考人员编排。
4.考试督导:考试认定督导组由校内督导组和校外督导 组组成,校内督导组由认定中心派遣,校外督导组由汉中市 人社局派遣。
5.考试过程影像:理论和实操考试均都要全程视频录像, 设备由各二级学院自备,考试结束后,将相关影像资料(视频、相片)提交至认定中心存档备查(五年)。
( 注:影像资料录制要求请参照附件。)
七、成绩管理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管理。考评及阅卷实行考评组长负责制,质量督导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需填写《汉中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批次合规性报告》(附件 5)、 《汉中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内部督导报告》(附件 6),连同理论和实操考试成绩表(审核并签字盖章)一并报送至认定中心,成绩经公示后、上传系统备案。
(二)证书发放。认定合格人员, 由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八、收费
(一)培训费。培训费按课时收取,标准为 5 元/人 ·学时,培训时长由各学院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自行确定。
(二)考试费。含理论和实践操作考试费,社会人员全额收取,在校学生减半收取。
1.理论考试费收费标准:每人 50 元。
2.实践操作考试费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陕西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人社函〔2018〕469 号)执行( 附件 7、8)。
(三)收费方式:
由各二级学院收取后统一交继续教育学院(刷卡、微信、 支付宝形式), 由继续教育学院上交学院计财处,开具行政 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发票。
九、具体要求
(一)成立工作组。各二级学院要成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组,设组长 1 人、副组长 1 人,成员由综合办主任、 学管办主任、督导人员、考评员等组成。认真组织考前工作会议及考评员培训会,并留存会议记录(认定结束后将相关 会议记录报送至认定中心存档备查);培训、考试过程中要 从严控制工作人员人数,杜绝舞弊行为,保证认定过程的公 平、公正、合规。
(二)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原则上应与《汉中职业技术 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中时间保持一致。若发生临 时变更,需提前进行书面申请,经认定中心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申报资料。应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对提供虚 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该批次等级认定。
(四)其它。
1.加强社会宣传。对各相关行业领域加强职业等级认定 业务服务业务宣传,特别是高级工以上级别。
2.积极申报新工种。结合专业特点,根据市场需求,积 极申报新的社会人员认定工种,拓展社会服务领域。
3.鼓励本校教师参与评价。鼓励我院专业技术人才参加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具体要求参照《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 展贯通的通知》(汉人社函〔2023〕57号)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6-2231127
联 系 人 : 宋珊(13509165077)
李静远(18992676177)
姚远(15591658385) 工作交流微信群:见右图

附件:
1.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
2. 汉中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申报表
3.职业等级认定报名花名册
4.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5. 汉中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批次合规性报告
6. 汉中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内部督导报告
7.在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践操作考试费收费 标准
8. 社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践操作考试费收费 标准
9. 等级认定评价机构档案装订目录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认定中心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