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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9年陕西省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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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0000741297059L/2019-262 | 发文字号: | 陕教〔2019〕277号 | |||
发布机构: | 陕西省教育厅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19-10-28 | 发布日期: | 2019-10-29 16:21:33 | |||
类 别: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 浏览次数: | 4 |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省成人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培训基地,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委厅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陕教职办〔2018〕18号)和《关于遴选表彰2019年“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遴选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省教育厅决定授予高强等50名同志2019年“陕西省百姓学习之星”称号;授予宝鸡市眉县横渠镇横渠村《横渠村家风馆》等15个项目2019年“陕西省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称号。
希望获得2019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荣誉称号的个人和单位,进一步弘扬终身学习精神、凝练品牌项目特色,在全民终身学习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希望全省有关单位和教育战线广大教职员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的新要求,持续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倡导全民阅读,宣传学习“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先进事迹,营造氛围,健全机制,创新途径,为建设学习型社会、提高国民素质作出应有贡献。
